文/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雷
记者从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(下称“东莞第三法院”)获悉,今年,该法院专门部署开展“助企暖企”专项执行行动,通过加强财产保全与诉前调解工作对接、提升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案件执行效率、走进企业开展“法律体检”等举措,全链条提高涉企案件执行质效。截至目前,已执行到位金额达2.8亿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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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还从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,今年,东莞全市法院已办理22362宗涉民营企业的执行案件,执行到位60.22亿元,高效兑现胜诉企业合法权益。
高效执行获赞誉
“这28万元很大缓解了我们的资金压力,解决了公司租金、工人工资、供应商货款这些急迫问题,企业也在朝着好的方向运转。”8月7日,东莞第三法院清溪法庭开展“助企暖企”外出执行行动,对申请人东莞昌某公司的案件进行回访时,公司法定代表人罗某向执行法官送上感谢锦旗。
去年12月,因东莞宇某公司拖欠39万元货款,昌某公司诉至东莞第三法院清溪法庭,申请财产保全。清溪法庭迅速出具裁定,后依法查封宇某公司银行账户和机器设备。随后,在法院的调解下,双方达成协议,约定宇某公司在限期内支付欠款,但其未按期履行,昌某公司只好向法庭申请执行。
执行过程中,清溪法庭扣划了宇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8万余元。同时,执行法官从宇某公司得知,案外人还拖欠其到期货款19万余元,立即向案外人发出《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》。发出通知后,案外人偿还了到期货款。至此,该案已追回28万余元。今年6月,双方达成执行和解,宇某公司分期履行剩余的10万余元款项。
善意执行促和解
此前,宏某公司委托鸿某公司、俊某公司加工一批模具。但交货后,宏某公司却没按约支付加工费,于是鸿某公司、俊某公司到清溪法庭起诉。宏某公司与两家公司协商后,达成协议,后陆续支付了部分,但不久后又还不上了,两公司只好再次来法庭申请执行。经核对,宏某公司仍拖欠鸿某公司、俊某公司8万余元、3万元。
“我们不希望他的公司倒闭,但我们的经营也很难。”两家公司经营者说。“你们目前经营比较困难,这点申请人表示理解,之前也给你们宽限了一段时间。大家都不容易,协议签了,就要想办法做到。”执行法官组织两家公司老板一同到场,与宏某公司经营者邱某再次沟通协商。
在法官的释法和敦促下,邱某当场给出还款方案,提出先支付4.3万元给鸿某公司作首期款,余款分4个月还清,俊某公司的欠款分3个月还清。对此,两家公司表示同意。随后,法院现场制作和解协议,三方签字。
来源 | 羊城晚报·羊城派
责编 | 詹锡伟
校对 | 潘丽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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